今年5月,生态环境部党组对《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纪律规定(全面推行)》展开了修改,并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纪律规定》(以下全称《纪律规定》)。近日,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方案早已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近期将入驻有关省(市)和有关中央企业积极开展专员公署工作。针对《纪律规定》修改的背景、原则、内容,以及如何强化新一轮专员公署纪律建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办公室负责人问了记者发问。问:《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纪律规定(全面推行)》修改的主要考虑到是什么?问:原环境保护部党组于2017年8月23日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员公署纪律规定(全面推行)》,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清廉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提出了明确拒绝,为强化专员公署纪律建设起着了最重要起到。此次《纪律规定》的修改,主要考虑到是: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8年5月开会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月奠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沦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工作的显然遵循,这一根本性理论成果不应在《纪律规定》中不予反映。因此,《纪律规定》具体将极力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政治纪律拒绝。二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近期拒绝。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更进一步具体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还就赞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做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还先后印发《关于专责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报》《关于解决问题形式主义引人注目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报》。在《纪律规定》中反映了中央这些近期拒绝。三是解决问题专员公署向两翼发展的新情况。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员公署工作向两翼发展,专员公署对象有所拓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划入了专员公署范围,《纪律规定》个别条款根据新的情况适当不作了调整。另外,由于机构改革,有关名称适当变化,也反映到了《纪律规定》之中。问:《纪律规定》修改的主要原则是什么?问:此次修改引人注目强化政治建设的重要性,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部分内容展开了改动。一是引人注目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