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并购基金年会2018年11月10日,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基金博物馆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并购基金年会在苏州成功开会。本届年会以“并购基金的社会责任”(ESG)为主题,600余位行业专家学者和行业机构代表与会。会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月公布了《中国上市公司ESG评价体系研究报告》和《绿色投资提示(全面推行)》。绿色投资提示(全面推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绿色金融,建立健全绿色较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拒绝和七部委《关于建构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希望基金管理人注目环境可持续性,增强基金管理人对环境风险的理解,具体绿色投资的内涵,推展基金行业发展绿色投资,提高投资活动的环境绩效,增进绿色、可持续的经济快速增长,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表筹措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涉及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制订本提示。第二条本提示限于于公开发表和非公开发表筹措证券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及其产品。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可参照本提示确认绿色投资范围,并根据自身情况对绿色投资的限于方法作出适当调整。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可参照本提示积极开展绿色投资。第三条绿色投资是指以增进企业环境绩效、发展绿色产业和增加环境风险为目标,使用系统性绿色投资策略,对需要产生环境效益、减少环境成本与风险的企业或项目展开投资的不道德。绿色投资范围不应环绕环保、低碳、循环利用,还包括并不仅限于提升能效、减少废气、洗手与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及修缮管理、循环经济等。第四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可辨识、可计算出来、可较为的原则下,创建合适自己的绿色投资管理规范,在维持投资人组平稳报酬的同时,强化在环境可持续方向上的投资能力。有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使用系统的ESG投资方法,综合环境、社会、公司管理因素实施绿色投资。第五条为境内外养老金、保险资金、社会公益基金及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获取代为管理服务的基金管理人,应该充分发挥负责任投资者的示范作用,大力创建合乎绿色投资或ESG投资规范的长效机制。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第六条基金管理人不应根据自身条件,逐步创建完备绿色投资制度,通过限于联合基准、积极行动等方式,推展被投企业注目环境绩效、完备环境信息透露,根据自身战略方向积极开展绿色投资。绿色投资不应基于以下基本目标:(一)增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