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不不顾一切利益”是行贿罪的包含要件之一,那么何为“不不顾一切利益”?当今,法学界有很多种不同的解读,有手段不不顾一切说道、非法利益说道、不确认利益说道、受贿人否违反职务亚博app说道等等,甚至在实务界不存在着对“有异利益”的篡位之争。上述观点对不不顾一切利益的解读本都不存在着一些弊端,并无法较好地解决贿赂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所遇上的困境,所以有一点厘清。一、“不不顾一切利益”作为贿赂犯罪构成要件的必要性。刑法具备人道性和谦抑性品质,不应当以所有的违法行为为当然的对象。将“不不顾一切利益”作为包含贿赂犯罪的必要条件,合理地增大了对贿赂犯罪的打击面,考虑到了那些为了攫取自己合法利益而不得不贿赂的行贿人。二、修正“不不顾一切利益”的意见。对“不不顾一切利益”的解读展开适当的扩展,不利于司法实践中当中对贿赂犯罪的确认,必要不断扩大亚博app对贿赂犯罪的压制范围,进而可以有力地压制贿赂犯罪,必需具体三种形式为贿赂犯罪中的“不不顾一切利益”。一是非法利益皆科不不顾一切利益。